
一、時間:2024年11月2日(星期六)
二、召開方式:電話會議
三、出席情況:會議應到股東11家,實到股東11家,代表股份1,905,000,000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.71%,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的規(guī)定。
四、主要議題
(一)關于公司執(zhí)行董事薪酬調整的議案
(二)關于發(fā)放公司執(zhí)行董事2023年度經營效益貢獻激勵的議案
(三)關于審議《信息披露管理辦法(修訂)》的議案
五、表決情況
(一)會議以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%通過了《關于公司執(zhí)行董事薪酬調整的議案》。
(二)會議以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%通過了《關于發(fā)放公司執(zhí)行董事2023年度經營效益貢獻激勵的議案》。
(三)會議以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%通過了《關于審議<信息披露管理辦法(修訂)>的議案》。
特此決議
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