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[2020-01-09]
2020-01-09
一、時間:2019年12月28日(星期六)
二、召開方式:通訊表決
三、出席情況:會議應到股東11家,實到股東11家,代表股份2,100,000,000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.00%,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的規(guī)定。
四、主要議題
《關于變更2019年度外部審計機構的議案》
五、表決情況
會議以出席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%通過了《關于變更2019年度外部審計機構的議案》。
特此決議
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28日